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二十五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,按照学院党委部署,审计处对经开校区原筹建办主任于兴福同志2017年6月至2021年2月的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,于2021年4月26日在经开校区召开了审计启动会。审计处李凤祥同志主持会议,宣读了《审计通知书》和《临沂职业学院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实施方案》,对审计工作进行了安排,于兴福同志做了述职报告,现任筹建办主任董灏同志作了表态发言,表示积极配合审计工作,共同完成本次经济责任审计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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