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建工学院原副书记张洪忠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
发布者:贺可为 时间:2021-05-28 点击数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二十五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,按照学院党委部署,审计处对建工学院原副书记张洪忠同志2013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,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(调查)有关单位。
如有意见和建议,可向审计组反映,同时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。
审计组组长:张金祥
审计组成员:李凤祥、赵之佐、贺可为、张侠
联系电话:2872241
电子邮箱:lyzyxysj@163.com
审 计 处
2021年5月26日